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5 浏览次数:

一、考核办法

采用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以中心实验为主,主要考核出勤、工作任务的完成,参加政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2.定期考察,由主管实验室的院领导,实验室正、副主任,有关教研组主任组成的专门考评小组进行。考察的内容详见附表一(教学实验技术人员管理水平评价表)。

3.群众评议以经常倾听群众反映意见或召开座谈会进行。

4.自我考核的内容包括自我总结和工作量的登记,详见附表二(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登记表)。

自我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参加政治学习和情况和集体公益性活动的情况;群众对自身的评价及工作量表中不能列入的内容。

三、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

学年终,根据自我总结,考评小组考察,群众评议的结果提出综合性的考评意见作为被评人综合考察结果记入“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登记表”院检查评比小组意见一栏。

四、考核结果

作为考核主要资料的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登记表由院办存查,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称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