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09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我院实验室利用率,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满足广大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学习、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内各实验室全面实行开放制度,在完成教务处下达的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后,应积极努力对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及生产服务开放。
二、 计划内教学实验,按教务处课表优先安排;计划外教学实验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三、各实验室要为本科生毕业设计提供服务,协助做好仪器设备调试,数据检测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四、积极为博硕士研究生提供服务,协助做好仪器设备调试、数据检测及自制设备的制作加工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五、各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应积极为科研服务,提供场地设备及协助各课题组完成样机制作、数据检测、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等工作。
六、所有实验室人员及仪器设备应积极承担对外服务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实验室人员都应做好进入实验室人员的登记,仪器使用,设备维护,仪器设备的借还等记录。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持室内卫生。
3.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4.利用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时,使用前要做好仪器设备检修,使用后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5.所有实验人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率。